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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賣糾紛

買到漏水屋怎麼辦?
交屋前後的處理方式

漏水是最常見的房屋交易糾紛之一,看屋時多留意,交屋後才不會頭痛。

1漏水為什麼會變成糾紛?

房屋漏水如果是在交屋前就已經存在的狀況,法律上屬於「物之瑕疵」,賣方原則上要負擔瑕疵擔保責任。問題常常出在:漏水不一定每天都看得出來(例如只有下大雨才會滲水),看屋當天沒發現,交屋後才被抓到,這時候「到底是不是原本就有的瑕疵」就容易產生爭議。

另外,不動產說明書上通常會有欄位讓賣方勾選「是否曾經漏水」,如果賣方明知有漏水卻勾選「無」,屬於未誠實告知,責任更明確。

2看屋時,怎麼提高抓到漏水的機率

  • 雨天或雨後看屋,比晴天更容易看出滲水痕跡
  • 檢查天花板、牆角、窗框周圍有沒有水漬、油漆脫落、壁癌
  • 浴室、陽台、頂樓加蓋周邊特別留意,這些是漏水好發區域
  • 頂樓、邊間物件,額外檢查外牆與屋頂防水狀況
  • 要求屋主提供是否曾經抓漏、維修的紀錄
  • 不確定時,可請專業公司做抓漏檢測,交屋前先確認清楚
  • 3交屋後才發現漏水,怎麼處理

    1

    先拍照、錄影存證

    發現漏水第一時間拍下漏水位置、範圍、時間,越詳細越好,這是後續協商或訴訟的重要證據。

    2

    釐清是舊漏水還是新發生

    建議請專業抓漏公司鑑定,判斷漏水成因與大概發生時間,確認是否為交屋前既有瑕疵,而非交屋後才產生的新問題(例如自己裝修不當造成)。

    3

    依合約與法律規定主張權利

    確認是交屋前既有瑕疵後,可依買賣契約及物之瑕疵擔保相關規定,向賣方請求減少價金、要求修繕或損害賠償,情節嚴重甚至可主張解除契約,建議諮詢律師或地政士確認實際可行的主張方式與時效。

    物之瑕疵擔保的請求權有法定時效限制,發現漏水應盡快處理,避免超過主張期限。實際法律適用請諮詢專業律師。

    4這2個常見誤解,先搞清楚

    ① 「屋主不知情」不代表不用負責

   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原則上不以賣方故意或過失為要件,只要交屋前已存在的瑕疵,即使賣方主觀上真的不知情,仍可能要負擔一定責任,實際仍需依個案判斷。

    ② 仲介有協助把關的責任,但不是保證絕對沒有漏水

    房仲在帶看與製作不動產說明書時,有一定的查證與告知義務,但無法百分之百保證物件完全沒有任何瑕疵,買方自己看屋時多加留意仍然重要。

    5常見問題 Q&A

    Q:仲介成屋買賣有保固期嗎?

    A:實務上部分交易會約定一定期間的保固條款(例如半年),但並非所有交易都一定有,需以個案簽署的買賣契約條款為準。

    Q:賣方裝潢遮蓋漏水痕跡,事後能追究嗎?

    A:如果能證明賣方明知漏水而刻意隱匿、粉飾,除了物之瑕疵擔保外,可能另外涉及故意詐欺的法律責任,建議保留相關證據並諮詢律師評估。

    Q:預售屋、新成屋也會有漏水糾紛嗎?

    A:會,新屋常見的是施工品質問題導致的滲漏水,通常適用建商的保固條款,交屋時建議仔細驗屋,確認防水相關項目都有做好記錄。

    看屋前先做功課,交屋後才不心慌

    不確定物件有沒有漏水疑慮?留言給柚子,看屋時我會陪你一起多留意這些細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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