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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區委員必備懶人包

管理費不繳沒事,
這筆錢不繳最高恐罰20萬

很多社區搞混「管理費」跟「公共基金」,導致該用的罰則沒有用。3分鐘搞懂差在哪裡。

4萬~20萬 依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第49條,住戶不繳公共基金,地方政府可裁罰的金額,且可連續處罰

1管理費跟公共基金,差在哪裡?

管理費

  • 每個月固定要繳的日常開銷
  • 用來付水電、清潔、保全等例行支出
  • 有人拖欠,法規上沒有直接罰則可以用,頂多是社區內部糾紛

公共基金

  • 修外牆、換電梯、抓漏等大筆修繕費用的儲備金
  • 依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第49條規定有明確罰則
  • 不繳可被地方政府裁罰4萬到20萬元,且可連續處罰

2為什麼很多社區沒有用這條規定?

把兩者混為一談

很多社區主委搞不清楚管理費欠費跟公共基金欠費是兩回事,結果該用的罰則沒用上,欠費的人繼續拖,其他住戶反而變成冤大頭。

不知道自己手上有這把尚方寶劍

不是沒有辦法治這些欠費戶,是很多社區根本不知道自己可以引用第49條,向地方政府申請裁罰不繳公共基金的住戶。

3社區可以怎麼做?

如果社區有長期欠費戶,第一步先確認欠的是「管理費」還是「公共基金」,兩者處理方式不同:

法源:公寓大廈管理條例|全國法規資料庫

你們社區也有欠費糾紛嗎?

留言或私訊柚子,把社區的狀況告訴我,免費幫你看看該怎麼處理最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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