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產稅懶人包
行政院拍板「大老婆條款」,是這幾年遺產稅制最大的一次修正,直接影響所有想生前贈與資產給配偶的家庭。
她沒拿到任何一毛遺產,卻背了5735萬元遺產稅。
—— 促成「大老婆條款」修法的關鍵案件2016年6月,一位丈夫把價值約3億868萬元的股票贈與配偶——夫妻間贈與,依法不用繳贈與稅。
隔年12月,這位丈夫過世了。因為贈與發生在死亡前2年內,國稅局把這筆股票,全部拉回併入遺產課稅。
接著,配偶跟三名婚生子女,全部選擇拋棄繼承。
最後,只剩一名未成年、非婚生的女兒是唯一繼承人——她沒拿到任何一毛遺產,卻要扛下5735萬元遺產稅,金額比她實際繼承到的財產還多。
這起案子一路打到憲法法庭,2024年10月28日,憲判字第11號判決出爐,認定這樣的稅負分配方式有違憲疑慮,也直接促成了這次修法。
夫妻間贈與本來就不用繳贈與稅,但如果贈與人在贈與後2年內過世,這筆財產還是會被國稅局拉回來,併入遺產總額課稅——這條規定(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)早就存在,這次修法沒有取消它。
修法前最大的爭議,就是像案例裡的女兒一樣——沒拿到財產的人,卻要背全部的稅。新制上路後,稅額改成按各受贈人拿到的財產、佔遺產總額的比例分別計算,誰拿得多,誰繳得多。
這是這次修法最有感的地方:以前只要拋棄繼承,好像就能把稅甩開;現在配偶或其他受贈人就算拋棄繼承,只要死亡前2年內拿到贈與的財產,還是得依比例負擔遺產稅,不能全部推給其他繼承人。
夫妻互贈雖然免贈與稅,但如果贈與人2年內身故,一樣會被拉回遺產課稅——贈與前,先想清楚贈與人的身體狀況跟贈與時機,不要以為送出去就跟遺產稅無關。
新制下,受贈人要繳的稅,跟他拿到的財產佔全部遺產的比例直接掛勾。財產結構複雜(有房產、股票、保單)的家庭,建議提前找專業試算,避免真的發生繼承時措手不及。
這次修法設有回溯適用,從2024年10月28日憲法法庭判決當天起、到新法正式上路前發生的死亡案件,都可能適用新規定——如果家裡在這段期間有相關的贈與或繼承情況,建議儘早諮詢地政士或會計師確認。
A:贈與當下不用繳贈與稅沒錯,但如果贈與人在贈與後2年內過世,這筆財產一樣會被國稅局併入遺產總額計算遺產稅,不是「送出去就沒事」。
A:修法本身不是在調升或調降遺產稅率,而是改變「誰負擔」。以前可能全部繼承人一起扛,甚至沒拿到財產的人也要扛;新制改成依受贈財產佔比分別負擔,對沒拿到財產的繼承人相對有保障。
A:不一定。如果2年內有拿到贈與財產,就算後來拋棄繼承權,仍可能需要依比例負擔對應的遺產稅,這正是這次修法要處理的爭議。
內容整理自公開新聞報導(ETtoday、風傳媒、經濟日報等)與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修法資訊,僅供參考,實際稅務規劃請洽詢會計師、地政士或律師等專業人士。
贈與時機、比例計算,牽涉的不只是稅,還有家人之間的關係。中壢房產顧問柚子,陪你先搞清楚再決定。